報長的話:
某些事情在本質上是一樣的,但因做法不同,結果也不同。
其中很多合法與不合法都在於「政府有沒有從中獲利」,就像賣彩券,政府當莊抽稅,就是合法,民間自行發行,即使再公正都是違法,因為除了政府沒稅抽外,也為了集中市場好管理,就會將未經過政府管核的行為都列為違法。
而包二奶的行為,有點遊走法律邊緣,今天只要男未婚、女未嫁,法律並沒有限定一個人只能交幾個女友(男友),更沒有限制婚前性行為,所以對有錢的人來說,只要轉個方向,名為女友實為包養,法律也耐何不了他。
有錢人之所以會有錢,都在於他懂得鑽法律的漏洞,懂得如何將不合法的行為,透過各種手段、名目、行為與解釋來合理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