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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下雨的權力,交給賣傘的,還會有晴天嗎?


王朔說:「如果把下雨的權力,交給一個賣傘的,你覺得還會有晴天嗎?」

就像你把幸福交給不愛你的人,你覺得還會有幸福嗎?

就像把制定游戲規則的權利,交給一個贏家,輸的那個人還有機會翻身嗎?

就像你把隨意主宰你情緒的人放在心裡,你覺得你還會有好心情嗎?

可這就是赤裸裸的現實,不是嗎?

難怪會有人性本惡的說法,隨心所欲難道就不是本真嗎?你謹守道心,不肯放棄你所謂的原則與底線,其實是你還沒有瀕臨到自己無法忍受的絕境罷了。

如果把掙錢當唯一目的,損人利己為手段,那麼一切的能力都是害人的兇器。

人都是有私心的,永遠不要把主動權交到別人手裡,每個人做事都是為了自己。

有些事情不是不懂,只是不想懂;有些真相不是不知道,只是不想說出來;有些人不是不明白,而是明白了也無能為力,於是選擇了沉默。

有些東西只適合藏在心里,有些痛只適合無聲,有些人,只適合偶爾拿出來回味。

很多事情,當經歷過,自己知道就好,很多改變,不需要說出來,自己明白就好。

當你把難熬的事情都熬過去的時候,大概你就會變成另外一個人吧。

到了現在這個年紀,誰都不想再取悅了,跟誰在一起舒服就和誰在一起,包括朋友也是,累了就躲遠一點。

取悅別人遠不如快樂自己,寧可孤獨,也不違心;寧可抱憾,也不將就。能入我心者,我待以君王,不入我心者,不屑敷衍。

為什麼打工族一輩子買不起房,或者為了買房要掏空三代人的積蓄,因為萬惡的資本家想讓三代人為他們打工,現在的00後都看清了,直接躺平,不婚不育,主打怎麼舒服怎麼過。

想想看,如果種地能掙大錢,那麼農民將無地可種;如果買彩票中大獎幾率大增,就不會只是一成不變的兩塊錢成本。

人類取蜜蜂的成果說蜜蜂勤勞,老鼠偷人類成果說他狡猾,懂得社會規則,社會這一課畢業了。

人吶,或許看清,看透人性才能過好一生,但也無欲無求了吧。

賣傘的當然希望天天下雨,為利益而行,不管天得有晴,有雨,萬象才平衡生存。

最壞的結果,要麼換一個下雨的人,要麼擺爛,淋著雨前行吧。

活在當下,過好自己,不是個人能力所能及的,各自打掃門前雪,人生也就幾十年。找不到方向的時候,先把腳下的路走好。



報長的話:


把下雨的權利給賣傘的人,還會有晴天嗎?

笑遊人間認為「會有。」

理由很簡單,反問你自己一個問題:雨一直下,都沒晴天,傘能一直賣嗎?

當天天都下雨時,人人天天帶傘出門,傘只會越來越難賣,因為大家都有傘了,反而,晴天幾日突然下雨,人會因為沒帶傘而買傘,或是因為逛街,將傘放在店門口前的置傘架,出店面時,因為雨停了而忘記拿傘,結果又遇到下雨,只能再次買傘。

若天天下雨,人會養成隨身帶傘的習慣,到時還有賣傘的機會嗎?只有停、下、停、下,才能讓人忘記帶傘出門,或將傘遺忘在外,如此,人才會繼續買傘,這樣才能最大化賣傘的利益。

真正的資本家,要的不是殺雞取卵,而是割韭菜,就像採蜜人知道採蜜時要留下一部份蜂蜜,不能全採了,這樣才能源源不絕的有蜂蜜可以採。

但本篇文章其實重點在談的是,強者打破規則、制定規則、修改規則,而弱者只能遵守規則。所以才有人會說,法律不是保護弱者、不是保護受害者,而是保護懂法律的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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