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向歸納
你有一把手槍和兩顆子彈,眼前有五名準備逃跑的囚犯。
如果五個人同時衝出去,你最多只能攔住兩個人,剩下三個人就能重獲自由。
現在你要如何設計規則,才能讓這五個人絕對不敢反抗?
可能有人會說「誰先跑就打誰」,但這個規則沒有用,因為五個人可以同時行動,你根本分不清誰是第一個。隨機射擊兩個人也不行,因為每個人都會覺得倒黴的未必是我,只要還留有僥倖,他們就會選擇並肩博一把。
其實你一槍都不用開,你先給五個囚犯從1到5進行編號,然後公開宣佈:「只要有人逃跑,我就射擊所有逃跑者中,編號最大的那個人。」
我們從 5 號開始看。5 號的編號最大,不管有多少人跟他一起跑,只要 5 號參與,他就一定是逃跑者中編號最大的那個人。所以 5 號一旦逃跑,必定會被擊中。為了保命,5 號絕對不敢跑。
接著看 4 號。4 號知道 5 號一定不敢跑,所以只要 4 號逃跑,他就會成為逃跑者中編號最大的那個人,4 號也必定會被擊中,所以 4 號同樣不敢跑。
同樣的道理繼續向前推:3 號知道 4 號和 5 號不敢跑,所以 3 號也不敢跑;2 號知道 3 號、4 號、5 號都不敢跑,所以 2 號也不敢跑;一直倒推到 1 號,1 號知道編號比自己大的人全都不敢跑,只要自己邁步,自己就是最大的那個人,所以 1 號也不敢跑。
最終五個人全部留在原地,你一槍都不用開。
有人可能會問,所有人都是同時做決定,4 號怎麼知道 5 號不會跑?因為靠的不是眼睛看,而是預判對方的理性推算。
5 號知道自己逃跑必死,這件事全場所有人早就在腦子裡推演完了,這叫「逆向歸納」。先鎖死最後一個人的選擇,再一層層向前倒推。
無效的威懾,是宣稱總有人會付出代價;有效的威懾,是讓每個人都確信:只要我行動,代價一定落在我身上。
真正強大的規則,不是增加懲罰,而是徹底消滅僥倖。
